构建阳光采购机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时间:2013-06-24浏览:178设置

   

会前准备工作充分、到位

会前准备工作充分、到位

 

 

开标现场

开标现场

 

 

标样展示

标样展示

 

 

校纪委副书记刘建秀对样品进行察看和记录

校纪委副书记刘建秀对样品进行察看和记录

 

 

教工代表品尝口感

教工代表品尝口感

 

 

学生代表品尝口感

学生代表品尝口感

 

    为保证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从采购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后勤集团于2013年5月7日上午在集团会议室进行了大米采购招标,由校纪委、校审计处、教工代表、学生代表、食堂代表和集团领导构成的评审组,对4家投标单位送交的8个大米样品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开标伊始,后勤集团高峰总经理向参加开标的人员介绍了此次招标工作情况,并对评审人员和投标单位表示欢迎与感谢。

    此次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集团大米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开标期间不但统一保管工作人员的通讯设备,而且进行全程录像。

    为防止暗箱操作,评标采用盲评方式,投标人编号采取抓阄取号、随机产生;为切实选出质量优、口感好的大米,不仅查看大米外观,还统一称取生米、统一时间蒸制,品尝熟米口感味道,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为确保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其投标样品均被取样留存,作为今后供货的质量对比标准。通过抓阄定号、资质审核、外观查看、取样蒸制、口感品尝、评审打分、确定中标等7个环节,在评审人员紧张有序、认真负责的工作下,后勤集团2013年大米招标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大米招标工作,只是后勤集团“阳光采购、规范管理、优化配置、科学高效”工作理念的一个现实缩影。近年来,后勤集团在采购工作中积极倡导并践行这一理念,特别是随着我校两校区办学模式的逐步成型,招生规模的逐年增加,饮食原材料的采购、保障工作显得日益突出和重要。为了构建更加安全的饮食保障体系,集团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过不断地调研、探索,通过一系列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在机构设置上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原来我校饮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一直由饮食服务中心下属的配送部承担,并由中心内部核算。随着就餐人员增多以及对食品原材料的多元化需求,采购配送的工作任务也越加繁重,配送部已无法满足学校食堂日常所需,且这种既当会计又当出纳的运行模式既不科学,也不利于管理。鉴于饮食工作需要和明晰各自职责的考虑,集团于2011年7月14日,将隶属于饮食服务中心的配送部单列,成立了饮食采购供应中心,使其成为饮食服务中心所需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的唯一供应平台,也是各类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归口管理单位。饮食采购供应中心成立后,实行两校区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按照大宗物品(米、面、油等)、日常物品(蔬菜、豆制品、调味品、肉等)和零星物品三大类分别管理,逐步实现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的目的。

    在原材料供应商选择上,集团坚持供应商的准入制度。通过公开招标和联合考察两种途径确定供应商。对于大宗物品的采购,在省会高校饮食协会招标的基础上,集团结合食堂对饮食原材料质量、价格的不同需求,对某些品类直接面向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公开招标,由校纪委、审计等部门以及集团领导、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食堂主任、教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评标工作,且饮食采购供应中心人员不得参与评标,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体现了民主监督、阳光采购。

    在采购价格上,集团引入监督机制。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对于大宗物品,在合同期限内的前三个月必须按中标价格执行,从第四个月起要求供应商每月提供拟于次月执行的价格单,若确需调价,供应商必须提出调价申请,标明调价理由及调价依据,待饮食采购供应中心人员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考察市场后,双方协定价格,一个月内协定价格不得调整,杜绝供应商单方抬价;对于日常物品,两校区选用不同的供应商,以便对比物品质量、价格和服务。为有效控制供应商的配送价格,集团在主要的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市场信息员制度,由其提供每天的主要品种价格,以采购员了解的市场价格及郑州市农委、万邦批发市场、毛庄蔬菜批发市场在网络上公布的同类物品价格作为参考,综合考虑后定出采购价格。对于零星物品的采购,采购员则实施定点采购,先行询价、议价,将价格通报给使用部门并经同意后,实施采购或与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同行采购。

    实践证明,多部门、多代表共同参与的阳光采购机制是可行有效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自我要求、自我完善,使得饮食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推动饮食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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